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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被DFA了。現在這個時間點說這些話有點狡猾,但我沒有打落水狗的意思。我想說的是,今天比賽過後,縱使不甘心,但必須要承認的是,洋基GM現金人一直以來對於王建民的狀況判斷都十分正確。

希望看完第一段而怒氣沖沖的你可以冷靜繼續看我說完。王建民現在的狀況就是已經回不去97 mph的球速了,縱使解封了splitter搭配,但依然是以6~7成的sinker來去建立投球機制之後,再用來搭配交叉運用。以前還可以倚靠剛猛的球速來去硬吃打者,但是當這樣的優勢沒了,王建民要走向的勢必是控球的加強。

王建民是否畏懼紅襪、老虎的中心打者這我們不可知,也許是一開始的投捕策略上就是投的比較閃也不一定,即便扣除對中心打者的投球,有別於對上遊騎兵和金鶯的比賽的控球以及主審稍寬的好球帶幫忙的狀況下,王建民在對上紅襪以及老虎的比賽,好、壞球過於明顯,發揮不了有效引誘打者揮擊的功效,其中多顆sinker是由好球帶上緣掉往中間,在球速不過88~90 mph之下,自然很容易成為大聯盟打者的獵物。

回到現金人的判斷,洋基讓王建民上MLB測試和藍鳥讓王建民上MLB測試這兩件事情完全是不同的case。相關緣由很多部落客其實也說過了,趁著今天比賽結束後再來說一遍。關於洋基現在有多冤大頭的部分我也不多作解釋(ex:A-Rod、Granderson、Teixeira),當初跟他們跟王建民簽的約是,只要王建民登錄上大聯盟,就是250萬鎂的年薪、另有220萬鎂的激勵獎金。在王建民已經沒有下放選擇權的情況下,洋基在沒有完全十足把握而拉上王建民的代價其實相當高昂。但藍鳥就輕鬆多了,揀來自洋基逃脫的王建民,簽下MLB基本年薪50萬鎂,從GM的思維來說,就跟我們花100元去買大樂透還電腦自動選號一樣,簽中當賺到、貢龜就算了。

總之,王建民已經被DFA了,他之後有10天的時間去做以下幾件事情:

1.    其他球隊對他有興趣而揀走
2.    在沒有1發生的情形下,藍鳥將其下放小聯盟
3.    直接釋出

網路上常常開玩笑說,台灣好像從來沒有過同時有至少2位球員在MLB的同一年度賽季都可以表現很好。本來還在期待今年陳偉殷和王建民是否都可以同時有一個不錯的球季,看來還是很困難了。

圖/網路

文/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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